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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点击量:4020 日期:2018/12/14 作者: 编辑:

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

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一、“申请考核制”招生学科、招生导师及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建筑与设计学院建筑学学科的沈中伟、崔叙、张樱子、袁红、毕凌岚、于洋、支锦亦、袁艳平导师;拟招收3人,可根据生源质量适度调整。

2019年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建筑与设计学院工业设计与工程学科的支锦亦、张继业导师;拟招收1人,可根据生源质量适度调整。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基本条件,需符合《西南交通大学2019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内的相关规定。

三、工作程序

1. 网上报名

2018121520191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并在线缴纳180元报名费),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2. 申请材料提交

20181215--201913日,在完成研招网网上报名后,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wjtu.edu.cn/yz)提交申请考核材料,提交材料如下:

说明:以下所有材料在网上提交时只需要提交电子扫描件或电子文档,纸质文件请个人留存好,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综合考核时将纸质材料统一交给报考学院审核。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打印、填写,并按要求在相应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2)专家推荐书2份(网报成功后打印,推荐人亲笔签名):一份由考生硕士期间的导师填写,一份由报考学科领域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

推荐书是学院确定博士生申请资格的重要依据,考生在选择推荐人时要足够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由本人撰写,并签字密封。

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

3)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港澳台或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复印件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日期。

4)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含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1份(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复印日期)。

6)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若从人事档案复试,则须注明“此为原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由出具部门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在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承诺书》(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s.swjtu.edu.cn “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应届硕士毕业生)。

9)体格检查表(网报成功后打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并出具检查结果,加盖体检结论印章)。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在读硕士研究生可提供研究计划、方案以及主要成果,并由硕士导师签字认可)。

11)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论文正式录用函、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2)一份5000字以内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s.swjtu.edu.cn “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模版)。计划书将作为评价考生的主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撰写。

说明:

1)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申请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

3)参加综合考核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4)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供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综合考核或录取资格。

3. 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三名以上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通过或不通过),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资格审核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并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4.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1)综合笔试

综合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综合笔试形式:闭卷(180分钟)

建筑学专业

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

专业基础:建筑与城市设计理论(参考书目建筑与城市设计理论相关书籍

专业综合:建筑设计与综合分析(参考书目建筑设计相关书籍

工业设计与工程学科

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

专业基础:工业设计理论基础(参考书目: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相关书籍)

专业综合:工业设计综合分析(参考书目:工业设计前沿技术相关书籍)

2)综合面试

学院按招生学科成立若干个由不少于5名专家(若博士生导师不足,则至少3名为博士生导师,可补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等,综合评价考生的道德品质、科学素养、科研素质、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培养潜力等。

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可以使用PPT)和现场答辩等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

知识背景: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知识结构等。

科研能力:科研工作、论文发表、获奖、科研规划等情况。

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综合能力:思想政治、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合作精神、身体状况、特长等。

5. 拟录取

1)成绩计算

拟录取总成绩(百分制=综合笔试成绩(百分制)×40 %+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60 %

综合笔试成绩(百分制=(专业外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3

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专业面试成绩(百分制)* 9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0分)* 10%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必须大于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在专家组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招生导师的意见,双向互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宁缺勿滥。

3)因受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允许其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原则上,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调剂录取,招生计划由接收导师提供。

4)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所有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5)考生在报到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则取消入学资格。

6)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负责上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8)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监督及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考核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民主决策、严格把关等方面的作用。学院党政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的监督作用,完善对申请考核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对于违规责任人,由学院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对学院申请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院及学院在申请考核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3. 实行复议制度。当申请人对资格审核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受理邮箱:jianzhuzs@163.com

受理电话:66367450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

五、其它说明

1. 学制、学费、奖助学金等按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2. 本细则由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

                                                                                                                                                                 2018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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