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学院党建】关于举办我校2019-0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点击量:286 日期:2019/09/24 作者:组织部 编辑:方翰

校属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是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改革,现将我校2019-0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推选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目的

通过党校办班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引导他们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跟党走、强党性,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培养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素质较高、模范作用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三、培训时间和形式

培训时间为9月至10,集中授课培训安排在教学周第5至第10周,社会实践环节由班主任负责,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社会实践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社会实践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社会实践活动,组织1次志愿服务,或为身边师生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第二阶段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围绕“我和我的祖国”、“奋斗的我,最美的国”、“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等主题开展活动。两个阶段要在第10周结束,每个班级最终提交1篇新闻(包含两个活动)和2张高质量的活动图片。每位同学提交2份手写心得。

四、学习资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10月24日通过)、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相关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勉励大学生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参加培训的各个环节,通过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知识水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员必须在名单所对应的班级(见附件2,如有变化会及时更新)上课,如果在其他班级上课将影响党课成绩认定。

3.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培训纪律,认真参加党课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能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之事,否则将影响党课成绩。

4.各教学班班主任负责指导、督促学员参加集中授课和社会实践、考勤工作以及日常管理。

 

联系人:牛瑛奎,联系电话:66366078  犀浦校区综合楼65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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