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评优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1399 日期:2020/09/24 作者: 编辑:

学院全体研究生

按照《我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09-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请各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

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

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我校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我校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0)》(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2《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

1)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或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同时填写《建筑与设计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以下简称《民主考评表》,见附件4

2)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生向学院提交材料

学生请于927完成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及导师审核将本人的《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民主考评表及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1)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9-2020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5.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荣誉清单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同时,需对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出具一份《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社会工作、师生评价等方面,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出具,学院党委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6.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注意:学院对于推荐的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材料清单》、《学生现实表现意见》等)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各《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7.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竢实扬华奖章评评审会通知后续发布)。

8.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二、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20192020学年研究生集体荣誉的评选工作请参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 定开展。按照《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班级提出申请

班级填写《我校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5),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导师代表推荐意见

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班级材料提交至学院

申请班级请于927完成《集体审批表》及导师代表推荐意见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

各学院需审核《集体审批表》及其附表所列材料(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薄》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6.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答辩会对班级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关于集体荣誉评选的补充通知后续发布)。

7.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班级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级组织学习《我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附件6)、《我校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开展诚信教育。根据《我校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交校学生[2019]13号)第十八条规定,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有调整,故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待后续通知。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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