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研究生:
按照《我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0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请各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
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
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我校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我校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0)》(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2)、《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
(1)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或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同时填写《建筑与设计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以下简称《民主考评表》,见附件4);
(2)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生向学院提交材料
学生请于9月27日前完成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及导师审核并将本人的《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民主考评表》及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1)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9-2020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5.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荣誉清单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同时,需对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出具一份《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社会工作、师生评价等方面,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出具,学院党委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6.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注意:学院对于推荐的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材料清单》、《学生现实表现意见》等)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各《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7.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竢实扬华奖章评评审会通知后续发布)。
8.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二、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2019-2020学年研究生集体荣誉的评选工作请参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 定开展。按照《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班级提出申请
班级填写《我校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5),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导师代表推荐意见
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班级材料提交至学院
申请班级请于9月27日前完成《集体审批表》及导师代表推荐意见并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
各学院需审核《集体审批表》及其附表所列材料(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薄》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6.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答辩会对班级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关于集体荣誉评选的补充通知后续发布)。
7.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班级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级组织学习《我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附件6)、《我校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开展诚信教育。根据《我校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交校学生[2019]13号)第十八条规定,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有调整,故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待后续通知。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