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评优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1187 日期:2021/09/17 作者: 编辑:杨珂

学院全体研究生

按照《我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19-12月期间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请各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集体荣誉称号含:研究生忠忱班集体、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在参评学年和评优工作周期内,班级成员没有受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各参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PADP项目立项,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9月17日-9月24日)

参加各类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我校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我校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2),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

1)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或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同时填写《建筑与设计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以下简称《民主考评表》,见附件4

2)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班级申请(9月17日-9月24日)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应填写《我校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4)、《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见附件5),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5.学生向学院提交材料

班级请于930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及导师审核将本人的《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民主评议表》(附件7)及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及电子签)。

6.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班级)提交的荣誉清单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同时,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需经2-3名学科相关课题组导师推荐,在《材料清单》上签字;并由学院出具一份《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情况、社会工作情况、师生口碑等方面,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出具,学院党委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7.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注意:学院对于推荐的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材料清单》、《学生现实表现意见》等)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各《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拟推荐的“实扬华奖章”候选人、拟推荐参加“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需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其中“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主要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2020-2021学年“竢实扬华奖章”(研究生)候选人简介》;参加“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主要申请材料包括《集体审批表》《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

8. 材料提交至学工部。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021日(周四)12:00前将相关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要求见后文。学院推荐参加“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班级同时需准备一份3分钟左右的班级情况介绍视频,一并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9.学校评审阶段(1021-1217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评审,对各学院推荐参与“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进行初筛,确定15个“研究生忠忱班集体”候选班级后,召开“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确定获奖班级。

 

二、注意事项

1. 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学院组织学习《我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6)《我校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我校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在我校读研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0914日至202196日(即2020-2021学年)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 学院应从拟推荐获评“研究生优秀班集体”的班级中,择优推荐班级参加“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若推荐班级获评“研究生忠忱班集体”,则不再兼得“研究生优秀班集体”。

4. 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5. 根据《管理办法》,“竢实扬华奖章”获得者,在毕业离校前有存在学术道德不端行为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章。

6. “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7. 在评优过程中,学院可以利用班长会议、专项宣讲、咨询热线等形式进行评优工作宣讲,及时解答同学们对评优工作的疑惑。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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