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质量督导实施办法》的规定,每年12月是研究生学业档案的“入档月”,根据规定相关要求,建筑与设计学院2021级博、硕研究生需进行非课程培养环节的学业档案存档,具体要求如下:
学业档案存档时间及要求:
请2021级博士、硕士各班班长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收齐本班的学业档案电子版材料,发至教务老师邮箱。纸质材料均扫描成PDF格式,PDF文件具体命名及提交格式要求见模板。
注意事项:
1、研究生本人须对提交的入档材料负责,务必保证材料的完备、真实、合理、有效,不得有剽窃、抄袭、伪造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若出现任何违反《我校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研究生应在研究生培养环节时间规定的时限内,循序渐进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各个培养环节,禁止出现突击完成的情况。
3、研究生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博士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学业档案用表》或《硕士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学业档案用表》文件包,认真阅读各培养环节相关表格的填写说明,按要求完成填写、排版、打印、装订和存档工作。按照《电子文档存档范例》对电子文档进行整理存档。
4、目前研究生院正在建立线上学业档案管理系统,如将来学业档案存档方式有所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建筑与设计学院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