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我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西交党〔2021〕67号)《我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西交党〔2021〕68号)等教材选用规定,按照“凡选必审”原则,建筑学院遵照研究生院“关于对选用2022-2023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材进行审核的通知”要求,对我院2022-2023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严格进行审核。教材建设工作审核严格按照《我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教材选用工作流程进行,组织教材选用专家组对选用教材进行政治性和学术性审核,对选用境外教材按《我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西交党〔2021〕68号)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现将选用的教材审核结果给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如对教材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建筑学院反映(请实名反映问题,联系方式,恕不接受匿名举报),也可书面反映问题,过期将不受理。
联系人(研究生教务):鄂老师,联系电话:028-66367450(工作时间接待),邮箱:jdjianzhu@163.com。
建筑学院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