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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择优聘用研究生为事业单位干部的招考公告

点击量:2016 日期:2015/10/10 作者:林茂 编辑:

为加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培养和引进力度,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局系统相关单位人员结构情况,决定择优聘用应届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局系统相关单位工作,充实专业技术力量。

一、单位简介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组阁局,是全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和行政主管部门,下辖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等5个二级局、中心和17个基层事业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职能,依据《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事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科技推广运用管理、城建监察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对区、县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实施指导和行业管理。

一、用人单位、招聘专业和人数

共15名。

泸州市建设项目管理第一中心(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名,土木工程类、建筑类、城市规划类专业。

泸州市政工程管理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名,土木工程类、建筑类专业。

泸州市城市建设信息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名,测绘地理信息、计算机硬件与软件专业。

泸州市房屋数据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名,测绘专业、计算机或信息工程专业、经济专业、法律专业。

泸州市路灯管理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名,光源与照明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等专业。

三、招聘对象

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 招聘时间、方式

  拟定于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根据学生意向情况,在高等院校中召开招聘会,从全日制应届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中择优聘用。

五、聘用方式

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先在用人单位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用人单位直接考核聘用,作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具有国家承认的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六、联系方式

欢迎有意向学生的通过电话、QQ等方式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咨询聘用事宜。

联系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科长 肖华

联系电话:0830-3119565

QQ:359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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