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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 2017 年度“闪亮·职业人物”评选的通知

点击量:1072 日期:2017/04/20 作者:曾宁莎 编辑:

关于开展我校 2017 年度“闪亮·职业人物”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关于申报 2017 年度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为在大学生中发掘典型人物,通过发挥榜样的力量影响更多大学生积

极探索自己的生涯发展道路,拟开展我校 2017 年度

·职业人物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 2017  5  15 日。

二、推荐对象

我校在校本科及研究生。

三、推荐类别及条件

1.推荐类别

就业之星、学术之星、创业之星、实习实践之星。

2.推荐条件

获推荐学生需积极向上、学业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1就业之星推荐条件

2017 届毕业生中推荐。有明确的生涯规划意识,不断努力提

升职业素养;就业竞争力强,实现优质就业;到基层、新兴产业及战

略性行业就业。

2学术之星推荐条件

热爱学习和专注学术研究,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在西

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或学科竞赛奖项。


3创业之星推荐条件

已经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于核心地位,所创或所在企

业具市场潜力;或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4实习实践之星推荐条件

具有丰富的企业实习实践经验;有企业出具的优秀实习生

等证明材料;有到艰苦地区或到知名企业实习的经历。

四、推荐方式

1.各学院(中心)开展学院(中心)层面的闪亮·职业人物

评选,产生学院(中心)的就业之星、学术之星、创业之星、实习实

践之星人选。

2.学院(中心)根据本通知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学校就业之星、学

术之星、创业之星、实习实践之星候选人,向招生就业处提交候选人

推荐材料。每学院每个类别推荐学生数不超过 5 人。

3.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2)推荐人个人高清生活近照。

3)事迹材料,字数限 2000 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成长历

程、成长感悟、给大学生的建议等,文体不限。

4)可自选提交的材料:个人求职简历、对其他同学有用的材

料。

4.投票公布

1)评选方式:网络投票、专家评选,网络投票地址另行通知。


2)公布时间:5  25 日前。

5.“生涯微语分享会

评选结束后,招生就业处组织获评学生开展优秀人物分享会。

五、典型案例

各学院(中心)要持续开展典型人物事迹、典型案例的搜集和宣

传工作,年末与年度就业指导工作总结材料一起提交。

招生就业处

2017  4  17

 

附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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