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2664 日期:2016/04/08 作者:孔翔榆 编辑: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6—2020)》的相关要求,切实发挥研究生与大学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通的优势,学校决定选任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以下简称“兼职辅导员”)。
如有疑问请于4月11日前到8225处反映,恕不接受匿名反映。
建筑与设计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上一篇: 【转发】关于在四川省省本级参保人员调整基数和扣缴个人医疗、失业保险费用的通知
下一篇: 【人事工作】关于做好2016年度首批“雏鹰学者”岗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