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自我总结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9月25日(周一)下发《我校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同时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认真填写《我校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2.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要在做好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我校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3.《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学院联系档案馆,将《我校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
特此通知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