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评优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2984 日期:2018/09/25 作者:刘野 编辑:刘野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安排,现将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本科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

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928日前学生申请,提交材料至辅导员处。学生填写《我校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和《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

(2)108日前完成民主评议。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民主评议后,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和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班导师或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填写《建筑与设计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并在《我校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108日完成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学生组织推荐学生材料,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4)109日召开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评审小组组长在“院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并报学生工作部。

(5)1015日提交材料至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院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院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要求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本科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评选条件

集体荣誉称号包含: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

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

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928班级申请。班级填写《我校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4,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108日完成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3)109日召开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评审小组组长在“院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并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院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院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要求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5)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班级名单。

 特此通知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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