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推免工作】建筑与设计学院2021届免试研究生免研申请的通知

点击量:1415 日期:2020/09/23 作者:推免小组 编辑:刘野

建筑与设计学院2021届全体同学:

2021届免研工作已完成主干课成绩确认、综合加分申请及审核、综合成绩公示。

请同学们于9月24日下午17:00前在教务网进行志愿填报并打印个人申请表,具体方法:进入个人教务网系统——免研推荐——志愿填报——按照步骤进行填写——打印申请表和承诺书——在申请表和承诺书上签名。(四六级成绩如实填写,手写即可;验证号码可以忽略)

请将申请表材料(纸质版)于9月24日下午17:00之前交到学生工作组X8225办公室辅导员老师处。

1、按照教育部要求免研不再区分专业型或学术型,不区分校内或校外,最终以学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录取的数据为准。同学们在填报志愿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如实填写。

2、学生免研资格初步核对已完成,同学们可以通过推免系统查询,如有任何问题,可自行到教务科进行核实,综合楼225号。

3、在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前(截至 2020年10月6日),排名靠前且具有免研指标的同学因签约工作、出国留学等其他原因放弃推免,可顺延递补。如排名在免研名额内的同学想放弃免研资格,请于9月24日下午17:00之前亲自到学生工作组辅导员办公室当面填写放弃免研资格承诺书

4、2020年10月6日数据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后(表示学生已获得推免指标)不再受理任何放弃推免的申请,凡因个人原因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均按《我校关于开展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第(十七)条进行认定和处理。为避免出现学生获得我校推免指标而未被接收学校或单位录取从而导致指标作废的情况,建议获得推免指标的同学以我校作为第一志愿,否则因未被录取造成的指标作废仍按《我校关于开展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第(十七)条进行认定和处理。

注:对因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篡改或伪造各类学术成绩单、课程修读证明或其他学业经历,存在篡改或伪造奖学金及其他荣誉证书等不诚信行为的;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情形而取消推免生资格的,按规定报省级教育部门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在领取免研指标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因放弃免研指标而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将在学生档案中如实记载,减少学生所在学院下一届推免生指标数。对获得推免指标的同学,在其研究生入学之前将不予办理出国成绩单,不参加就业推荐,不发放就业三方协议书。在学校公示拟推荐名单之前已签署就业三方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

 

 

建筑与设计学院2021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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