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评奖通知】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3026 日期:2020/09/24 作者:王雪 编辑:王雪

各年级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要求,现启动我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院开启批次阶段(9月24日)

请各学院结合《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面向学生深入宣传,学院学工负责人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奖国励评选)。

二、学生申请阶段(9月25日—9月29日中午12:00)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建筑与设计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纸质材料及《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附件7》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提交学院学生工作组辅导员处。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三、学院评审阶段及公示(9月30日—10月12日)

各年级推选出的申请人需要在此期间需要参加学院统一答辩,请申请者做好准备。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校评审报出阶段(10月16日—11月4日)

五、注意事项

1.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2.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3.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详见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要求。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具体见附件5

5.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6.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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