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全体同学:
11月13日,我院学生工作组全体辅导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南、北区本科生、研究生宿舍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抽查)工作。在抽查中发现2017级学生贺某某、魏某某、缪某某等10人,本科2018级学生张某某、刘某某、章某某等10人,硕士2019级学生刘某某等有使用违章电器情况。
根据《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现对以上同学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认真遵守《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和《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制度》规定,杜绝饲养宠物,维护公寓秩序。
特此通报
注:因使用违禁电器被通报,寝室无参评资格;凡违反《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和《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制度》者,首次违规,给予通报批评处理,通报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
公示期过,公示名单已删除。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