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学年总结】关于组织开展建筑与设计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652 日期:2021/09/22 作者:学工组 编辑:刘野

各位同学:

按照《我校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一)学生自我总结

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并填写《我校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询问辅导员领取表格)。

(二)班级民主评议

各学院要在做好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安排辅导员深入班级,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我校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三)《我校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各学院联系档案馆,及时将《我校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

特此通知。


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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