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条件
已参加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一阶段(GCT)考试的考生,第一阶段(GCT)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80分;无学士学位考生第一阶段(GCT)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94分。
2、关于调剂
①各招生类别、各领域(专业)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专业)调剂录取。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跨校调剂录取,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调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考生第一阶段考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的基本要求,且获得学士学位。
②调剂考生须填写《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二),并将该表、第一阶段考试成绩通知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应学院的复试(第二阶段考试)。
③被录取调剂考生后续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1月9日9:30——16:00
地点:我校犀浦校区8号楼建筑馆X8222办公室
1)第一阶段考试成绩符合我校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交所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当日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及打印的收费凭据交所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复试报名费的收交】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641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为便于费用的交收,我校实行网上支付,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 址: http://202.115.65.201/payment/login.jsp
账 号:身份证号
密 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选择支付费用。
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项,然后在“本次支付金额”栏内输入支付金额(如不填写默认为全额支付),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支付。
选择“易宝支付”,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4年1月1日8:00-2014年1月15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学院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如需交费正式收据,请持打印的凭据到相应学院处领取。
4、考试
(1)笔试:建筑工程知识
时间:2014年1月10日9:00——12:00
地点:我校九里校区逸夫馆4509
具体要求:每位考生请提前15分钟达到考场
考试参考书目:《建筑构造》李必瑜 刘建荣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中国建筑史》潘谷西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第六版
(2)面试
时间:2014年1月10日14:00——17:30
地点:我校九里校逸夫馆4507A\4507B
具体要求:每位考生请提前10分钟达到面试地点并准备5分钟自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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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