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年级:
根据学校2017-2018年度评奖评优工作需要,现通知我院各年级启动2017-2018学年学生学业考评成绩的计算工作。
具体事项如下:
1、课程成绩平均分的计算包括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2、学年平均成绩计算方式为:参评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乘以课程学分的总和再除以所有学分数总和。计算公式为:
注:在课程成绩平均分的计算中,只考虑有学分且按照百分制成绩打分的课程,研究生基础英语应用、形势政策课、科研实践、学术报告等不参与平均分的计算。
3、分数取小数点后3位,采取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4、各班成绩由班长或学习委员计算,学生自行去研究生院229门口使用自助机打印成绩单并盖章交给班长或学习委员统一计算核对成绩,确认无误后需本人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再对原始成绩进行更改。
5、签名后的纸质版原始成绩及电子版因在指定时间反馈给辅导员。
6、2017-2018学年非我院专业的转专业至我院的学生,请参加原专业(学院)的计算。
7、本次成绩计算不计算任何加分。
8、时间安排:
计算工作启动时间:2018年9月11日
计算后成绩核对及提交时间:2018年9月13日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6日
12、其他未尽事项,建筑与设计学院责成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