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量:1912 日期:2020/07/09 作者: 编辑:鄂蕊

一、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中伟 吴晓雄

副组长:崔叙 刘春尧

成员:支锦亦 杨青娟 张樱子 李江 万萱 毕凌岚 傅娅 董石羽

二、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刘一杰

副组长:周斯翔

成员:项立新 王玮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工业设计与工程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10分,建筑学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10分,方可参加复试。

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仅针对已经按照我校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学生,未按照我校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

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1. 复试形式为线上远程网络复试。

2. 复试时间工业设计与工程专业复试时间2020714上午建筑学专业复试时间2020714下午

(三)网络远程复试准备

1. 考生须认真阅读《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按照须知要求准备软硬件设备和考试环境。

2. 复试采用主副两套系统同时进行面试。主系统为华为Welink平台,建议考生使用电脑登录,并将电脑摆放于考生正面;副系统为视频会议软件“腾讯会议”,主要用于候考及备用,可使用电脑、手机或平板pad登录。软件操作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指南。

3. 学院将于713上午进行视频演练测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准时按要求进行测试。

(四)复试资格审核

凡符合建筑与设计学院复试要求的考生请按于2020712日之前对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jdjianzhu@163.com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2. 我校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书需提供标准格式,推荐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并亲笔签名,推荐时间本年);

  3. 报名信息简表。(本人自述,本人签名,单位意见及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齐全)

  4. 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5. 学位认证报告,(需要硕士往届生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的学位认证,国外硕士学历的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硕士应届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做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认证均要求考生提供PDF电子文档提交,经相关学院上网查实审核无误后方可通过;无法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即为同等学力报考须满足我校博士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方可通过硕士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若从人事档案复试,则须注明“此为原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由出具部门加盖公章

  6.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计划书

  7. 政审表(学校研招网下载区)

  8. 近期免冠近照片2录取到校后交,无需提交扫描件);

  9. 体检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并出具检查结果,加盖体检结论印章,可以在参加复试时提交纸质体检报告表即可)

  10. 复试费用缴费凭据

    所有提交的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如有弄虚作假,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更不予录取。

    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五)复试内容

    (1) 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查。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

    复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外语听说成绩权重15%+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权重65%+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成绩×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成绩权重20%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

    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外语听说成绩由外语考核专家给出;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成绩由复试专家现场依据统一评分办法独立评分直接取算术平均值。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拟录取

    (一)拟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50%

    (二)拟录取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在指导教师招生限额内双向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排序。

    下列情况将不予拟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五、其他

    (一)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并严格遵守。

    (二)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考生在网络远程复试条件上如有特殊情况,请于710号之前与学院联系。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逾期未联系将视为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四)咨询联系方式:028-66367450 鄂老师、梁老师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议

    建筑与设计学院官方网站(http:///)公布复试与拟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复试考生对复试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建筑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人:奉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402  邮箱:sccdsdzx@163.com  

    、本细则解释权归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所有。未尽事宜以《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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